簽了勞動合同後想辭職怎麼辦理?
一、簽了勞動合同後想辭職怎麼辦理?
簽了勞動合同後想辭職的,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這種方式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還需要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提出離職後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按照相關的規定執行離職流程之後方能離職。
二、職工辭職的方式有哪幾種?
關於職工辭職,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其實也是很多的。而在辭職的時候也需要符合法律中規定的辭職情形,不然就會承擔不利的法律責任。關於員工辭職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種:
1、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主動提出不再續簽,雙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補償。一般公司會提前30天徵詢你本人是否續簽的意見,員工應當照實答覆是否續簽。
2、員工主動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協商補償方案,實現離職。只要員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滯留員工,除非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纔可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有的崗位因涉及機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但是員工必須履行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則要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3、滿足法定條件的無條件辭職。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需要在入職之後的一個月之內與單位簽署勞動合同,如果員工簽署合同之後想要辭職的也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並在剩餘時間內按照公司的流程完成離職工作以及與其他員工的工作交接等,單位不需要向員工支付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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