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什麼意思,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有哪些
大家知道童工是什麼意思嗎?這可不是很多人以爲的未成年工,法律規定未成年工的年齡是16週歲到18週歲之間,但是這階段並不包括童工。對於童工,國家是禁止單位招錄的,那麼國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有哪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童工是什麼意思
依照中國《勞動法》定義,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過上述定義的兒童年齡但不滿十八歲的工人。
童工規定:公司不應使用或支援使用符合上述定義的童工。如果發現有兒童從事符合上述童工定義的工作,公司應建立、紀錄、保留旨在救濟這些兒童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還應給這些兒童提供足夠支援以使之接受學校教育直到超過上述定義下兒童年齡爲止。公司應該建立、記錄、維持國際勞工組織第146號建議條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廣針對兒童及符合當地義務教育法規年齡規定或正在就學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相關方有效傳達。公司所採取的政策和措施還應包括一些具體的方法來確保在上課時間杜絕使用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現象。另外這些兒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點與學校之間)、上課和工作所有時間加起來不超過十小時。無論工作地點內外,公司不得將兒童或青少年工人置於危險、不安全、不健康的環境中。
二、國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有哪些
國家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滿十六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但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參加家庭勞動、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和政府通俗讀物從事的無損於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輔助性勞動,不屬於童工範疇。
勞動法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1991年1月國務院頒佈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規定,禁止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農戶、城鎮居民使用童工;禁止各種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它單位和個人爲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爲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核發個體營業執照;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未滿十六週歲的子女做童工。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對招工工作加強管理,在辦理錄用和備案手續時,必須嚴格覈查應招人員的年齡,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辦理。
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外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國務院在《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中作了更具體的規定。凡是違法使用童工的單位的法定代理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和直接責任者,爲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核發個體營業執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爲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職業介紹機構以及有關單位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爲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有關單位的直接責任者,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提請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並可以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有關人員或單位處以罰款。凡是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使用童工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領取個體營業執照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對於拐騙童工、虐待童工、強令童工冒險作業造成傷亡事故以及對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傷害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文中爲大家詳細解答了童工是什麼意思,雖然我國法律規定單位禁止僱傭童工,但這也僅僅是原則性的關於帶,實踐中,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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