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是在僱主和被僱傭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他一般以合同的形式存在。但有些行業僱傭勞動者並不簽訂相關書面的檔案,當這類僱傭關係發生勞務糾紛時,應該如何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呢?今天,本站就來給您詳細講講這類問題。
一、勞動關係
勞動法律關係,即雙方當事人是被一定的勞動法律規範所規定和確認的權利和義務聯繫在一起的,其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是由國家強制力來保障的。勞動法律關係的一方(勞動者)必須加入某一個用人單位,成爲該單位的一員,並參加單位的生產勞動,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而另一方(用人單位)則必須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或質量給付其報酬,提供工作條件,並不斷改進勞動者的物質文化生活。
二、確定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一是勞動合同爲判斷依據;二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判事實勞動關係以認定勞動關係的成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情況下,如何判斷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給出了更爲具體的判斷標準: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確認勞動關係的勞動仲裁類似於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是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某一時間段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狀態的一種勞動仲裁
當然,合法的勞動關係應該是建立在勞務合同的基礎上的,但沒有勞務合同並不代表沒有勞動關係,我們還可以透過其他的途徑來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這些都是申請勞動仲裁的有力證據。
-
曠工多久公司有權按曠工辭退?
律師解析: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曠工多長時間可以辭退。勞動法關於曠工幾天可以開除的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每個公司不一樣的規定,一般是三天。職工曠工本身就是違反了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但公司出於人性化考慮並非職工一開始曠工就辭退職工,而是在職工連續曠工三天時...
-
辭職程序
律師解析:員工離職程序是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要按部就班的一個程序,一般來說,員工離職程序是由單位或企業自行制定的,員工只需按照公司制定的員工離職程序進行操作便可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在約定的條件下獲取相關經濟補償。按照勞動法,勞動者需要提前1個月向...
-
廠裏沒簽合同自動離職可以嗎?
律師解析:沒簽合同辭職的,可以當天離職。如果是剛入職,時間比較短的,可以當天離職。如果是在試用期的,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是正式的員工,需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沒簽合同的,工作年限長的,相當於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
-
保安上班12小時是否違反勞動法?
律師解析:違法。每天正常8小時,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最多是11小時,12小時已經是違法了,具體規定如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