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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對終審判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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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對終審判決不服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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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終審判決不服怎麼辦


對最終刑事判決不服可以提出申訴。法律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決的執行。根據上述規定,申訴人的範圍是指:

(1)當事人,包括自訴人、被害人、被告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3)當事人的近親屬,包括當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

申訴人的申訴內容,可以是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進行申訴,也可以對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進行申訴。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應當接受申訴人提出的申訴,並按訴訟程序進行審查處理。對審查處理的結果,應用書面形式通知申訴人。

就終審判決的生效而言,一般是在作出了判決之後就會馬上生效,此時並沒有一個時間。但當事人要是對終審判決結果也不服的話,其實也是可以的。這個時候可以向法院或者檢察院提出申訴,不過在申訴的同時,之前生效的判決、裁定也是不會停止執行的。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