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可以改吗?
一、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可以改吗?
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可以改,但要在取得土地管理局同意后可以更改。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住房土地用途更改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在取得出让方和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按照变更后的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对于土地使用类型的认定,是需要由政府根据城市规划的实际来认定的,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所认定的情况是不同的,但后期如果需要对土地使用类型进行改变,也是需要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进行处理的。
-
村里能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吗
律师解析:要看具体情况。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
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更加关注公民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爹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购买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年限限制的,那么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下文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一、我国土地使...
-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区别是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
-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怎么算?
一、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怎么算?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为营业税额为的5%,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