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用工形式中经济补偿金存在什么问题
在我国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分为很多种,有兼职、全职、倒班制等不同的类型,其中有一种叫做特殊用工,具体包括了劳务派遣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特殊用工在经济补偿金方面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下面,就让本站小编为您做介绍。
特殊用工形式中经济补偿金存在什么问题?
(1)劳务派遣中未规定经济补偿金
劳动派遣,又称劳务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虽然进一步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但对于劳务派遣这一特殊的用工形式却未规定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出现了法律漏洞。由此可能导致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采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2)非全日制工没有经济补偿金
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规定对这一特殊的用工形式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没有提及,《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此作出了规定。正是因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相对于全日制工用工方式更加灵活,法律限制较为宽松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这一用工形式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有学者认为从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角度来看,非全日制工不应得到经济补偿金,但笔者认为非全日制工与全日制工都是劳动者,他们的利益应该受到平等的保护,而且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法定义务,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失业风险的分担,非全日制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后同样可能面临失业的风险。
无论是劳务派遣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其劳动者都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希望本站小编整理的上述内容,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特殊用工的相关知识。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咨询我们本站网站的专业律师。
-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有哪些情形?
我们在入职以后就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此产生劳动关系。劳动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包含多方面的因素和问题。也有很多大家熟知的问题,但是大家对劳动关系中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有着或多或少的疑惑。那么,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相关内容?一、...
-
孕妇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要以单位合法的,经过民主程序的制度为准;单位有权依据制度规定病假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审核材料,同时要求与员工随诊或复查。申请病假要符合单位程序性要求,并得到批准,但本人处于紧急情况,可以假后补正,或由家人代办。一、女职工产假分...
-
没有月对月发工资算违法吗
公司压一个月工资的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
-
公司在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试用期内,经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不能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辞退条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