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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抗訴書怎麼寫?

一、抗訴書概念

醫療過錯抗訴書怎麼寫?

抗訴書是人民檢察院行使審判監督職權。認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決或裁決確有錯誤,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予以糾正而提出抗訴時,製作的法律文書。

二、種類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時必須製作抗訴書。按照訴訟種類的不同,可分為刑事訴訟中的抗訴書、民事訴訟中的抗訴書和行政訴訟中的抗訴書。其中刑事訴訟中的抗訴又分為二審程序抗訴書和審判監督程序抗訴書,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只有審判監督程序抗訴書。二審程序的抗訴書是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裁定確有錯誤,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時所製作的抗訴書;審判監督程序抗訴書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確有錯誤,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時製作的抗訴書。

三、抗訴書模板

某某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書

檢抗[ ]號

原審被告人……(依次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單位及職務,住址,被採取強制措施或服刑情況。數名被告人的依從重至輕順序分別列出)。

原審被告人×××……一案(寫明姓名、案由),由×××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本院審查起訴。本院年月日提起公訴(對自偵案件,相應改寫為“本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對自訴案件,相應改寫為“自訴人×××於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以×號刑事判決書(裁定書)作出判決(裁定):(判決、裁定結果)。經依法審查(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而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應當寫明這一程序。如果是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應當寫明生效的一審判決或二審判決情況、有關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程序。然後再寫“經依法審查,本案的事實如下”:

概括敍寫檢察機關認定的事實、情節。應當根據具體案件事實、證據情況,圍繞刑法規定此罪構成要件特別是爭議問題,簡明扼要敍寫案件事實、情節。一般應當具備時間、地點、動機、目的、關鍵行為、情節、數額、危害結果、作案後表現等有關定罪量刑的事實、情節要素。一案有數罪、各罪有數次作案的,應依由重至輕或時間順序敍寫。但是,文字應當簡明扼要。

原審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以下寫明對判決(裁定)的審查意見和抗訴理由。層次是:1、“本院認為”之後,先概括指出被告人行為危害程度、情節輕重程度,依法應當如何判決。2、再明確指出原審判決(裁定)的核心之處,明確寫明抗訴焦點,如“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不當”、“量刑畸輕”等。3、集中闡述抗訴理由,具體分析原審判決(裁定)錯誤所在,論證檢察機關正確意見。抗訴理由可以另分段、分項詳細分析論證。)

綜上所述,為嚴肅國法,準確懲治犯罪(或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1條(按審判監督程序抗訴的引用第205條第3款)的規定,特提出抗訴。請依法改判。

此致

×××人民法院

檢察員

×××年××月××日

(院印)

附:1、被告人現在處所;

2、證據目錄;

3、證人名單;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醫療過錯抗訴書範文,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抗訴書應該寫明原審被告人基本信息、原審判決情況,再寫明檢察院查明的事實和證據,提出檢察院對案件量刑定罪的看法,並附上證據及證據目錄。檢察院依據不同的程序提起的抗訴,應該在抗訴書中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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