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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發畸形醫療事故鑑定的費用如何分擔?

一、多發畸形醫療事故鑑定的費用如何分擔?

多發畸形醫療事故鑑定的費用如何分擔?

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當事人支付。

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2.衞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3.縣級以上地方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4.司法部門委託進行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鑑定費由提起訴訟的當事人支付。

5.鑑定後根據鑑定結果,鑑定費分別由醫患雙方協商解決,或由衞生行政部門、司法部門裁決。

6.由醫學會財務部門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規定收取鑑定費,並出具收據。

據瞭解,《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對當事人申請鑑定的時間、醫學會受理流程、時間以及作出鑑定結論均有具體規定。

鑑定申請有時效期,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起1年內,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衞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予以受理後,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而醫學會應當在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提交所需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學會在收到上述材料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三、7種情況不屬醫療事故

1、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

2、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

3、在現有醫學科技技術條件下,發生無法預料或者不能防範的不良後果的。

4、無過錯輸血感染造成不良後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誤診治造成不良後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後果的。

7、非法遊醫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不屬醫療事故。

當我們與醫院發生相應的醫療糾紛,發生了醫療事故的時候。必須進行相關的相關的醫療事故鑑定。醫療事故鑑定涉及了多方面的東西。我國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是誰承擔的是有着十分明確的規定的,我們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