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責任原則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醫療過錯責任原則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醫療損害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四個:一是醫療侵權行為主體是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二是醫療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是過錯原則,三是有損害事實的發生,四是診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1、醫療侵權行為主體是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
非法行醫給患者造成人身損害,觸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也應承擔民事責任。因非法行醫的行為人不具備訂立醫療合同的民事主體資格,這種民事責任性質,不應理解為違約責任,而應理解為侵權責任,可依照侵權行為法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2、醫療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是過錯原則。
考慮到舉證的難易,同時也考慮因過錯的醫療行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獲得更多的賠償機會,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的行為是否存在過失、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是否符合專業的標準,應由醫療機構負舉證責任。
3、有損害事實的發生。
過錯的醫療行為已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如致死、致殘或給患者造成不必要機體組織損傷等。
4、醫療過失行為與患者所受的損傷後果有因果關係。
因醫療行為本身具有損害性特點,病員本身既存的病理性改變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可能也有一定的作用,患者現存的損害後果往往是多種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即所謂的多因一果。在分析過錯的醫療行為與既存疾病在損害後果的作用力時,不能忽視患者原有疾病對損害後果作用力。所謂的損傷參與度是指損傷、既存疾病與現存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採用定量比例制的方法來判斷、確定責任的劃分與承擔。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
醫療過錯責任原則是有一定的構成要件的,在這裏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4個具體的構成條件,這實際上和一般的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也有所相同,如果能夠符合這個構成要件的話,就需要進行賠償。
-
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怎麼構成的?
律師解析:生產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的構成:1、主體要件:主體是一般主體;2、主觀要件:主觀上可以由故意和過失構成;3、客體要件:客體是國家對醫療用品的專門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4、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衞...
-
不認定為醫療事故的情形
非醫療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1)醫療機構私自生產、配製未經國家專門檢驗批准的藥物,給患者造成損害的。(2)醫用產品質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損害。(3)因患者無錢醫院不予收治搶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殘廢等嚴重後果的行為。(4)使患者多付出醫療費和承受本可避免或...
-
醫療事故的處理途徑有什麼?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的處理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種:(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2)衞生行政部門的處理:醫療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可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對符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條件的,衞生行政部門應及時處理。(3)訴訟解決。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發生醫療...
-
醫療事故承擔什麼責任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該醫護人員可能觸犯了醫療事故罪,必須承擔刑事責任,犯醫療事故罪的醫務人員一般情況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