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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舉報沒有證據怎麼辦?

一、醫療事故舉報沒有證據怎麼辦?

醫療事故舉報沒有證據怎麼辦?

醫療事故舉報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直接進行投訴舉報的。醫療糾紛發生後,患者及家屬應及時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在此過程中,及時要求行為人及科室主任寫清事情經過,並將用過的醫療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時保護屍體,並向所屬主管部門要求醫療鑑定。證據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就診資料(包括門、急診、住院病史,各種檢驗報告單,醫藥費清單,注射單,外配處方)、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死亡證明、喪葬費單據、撫養、贍養、扶養證明、傷殘用具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可以通過下列方式處理:

1、醫患雙方平等協商處理;

2,當事人可以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調解處理;

3、調解不成,或者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訴訟;

4、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民事訴訟

此外,醫療糾紛投訴方法依次為:

1、醫院醫務科電話;

2、醫院辦公室電話;

3、縣衞生局醫政股電話;

4、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

5、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證據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就診資料(包括門、急診、住院病史,各種檢驗報告單,醫藥費清單,注射單,外配處方)、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死亡證明、喪葬費單據、撫養、贍養、扶養證明、傷殘用具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

二、出現醫療事故需要哪些證據

證據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就診資料(包括門、急診、住院病史,各種檢驗報告單,醫藥費清單,注射單,外配處方)、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死亡證明、喪葬費單據、撫養、贍養、扶養證明、傷殘用具證明、身份及親屬關係證明。

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如果發生了醫療事故,那麼相對應的一些主管部門必須要對醫療事故進行處理,比如説可以組織雙方當事人關於醫療方面的一些損失進行協商,如果説協商不成的話,可以投訴舉報或者是訴訟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