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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醫療過失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一、非醫療過失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非醫療過失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認定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的關鍵在於醫療行為是否違反了有關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診療護理規範、常規和是否存在主觀故意。衡量醫療行為主體是否有過失,不能憑主觀推斷,而要靠認真、科學的判定。

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除責令醫療機構及時採取必要的醫療救治措施,防止損害後果擴大外,應當組織調查,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對不能判定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應當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二、醫療過失糾紛與非醫療過失糾紛的區別

1、醫療過失糾紛

是指由於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的過失而引起的醫療糾紛,包括醫療事故和醫療差錯。醫療事故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包括醫務人員因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規程等失職行為所致的醫療事故和因醫務人員技術過失所致的醫療事故。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過程中,醫務人員確有過失,但經及時糾正,未給病人造成嚴重後果或未造成任何後果的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與醫療差錯的區別就在於,依據《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醫療事故的後果必須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即造成病員死亡、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醫療差錯可能是由於醫務人員工作不負責任、專業技術水平沒有達到應該達到的標準而導致的誤診誤治,醫務人員違反查對、交接班等規章制度而導致的錯誤用藥、錯治病人等,還有可能就是醫務人員違反檢查、注射、手術操作規程而導致的違反操作規程的醫療差錯。

2、非醫療過失糾紛

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未存在過失,由於醫療上的原因或醫療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導致病員遭受不良後果的醫療糾紛。這種糾紛的產生往往是由於醫療技術的侷限性、治療手段的限定性而造成的。在審判實踐中,容易引起醫療糾紛的主要是醫療意外、併發症、病情的自然轉歸等幾種情況。

標籤:糾紛 過失 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