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法律規定的患者權利有哪些

患者至少應享有的權利有:
1、基本醫療權。
2、疾病認知權。
醫生在不損害患者利益和不影響治療效果的前提下,應提供有關疾病信息。
3、知情同意權。
患者有權要求治療,也有權拒絕一些診治手段和人體實驗或試驗性治療,不管是否有益於患者。
4、保護隱私權。
患者有權要求醫生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隱私保密。
5、免除一定社會責任權。
6、要求賠償權。
因醫生過失行為導致的醫療差錯、事故,患者及其家屬有權提出經濟補償要求。

法律規定的患者權利有哪些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

第三十六條

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