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醫療責任事故是什麼
一級醫療責任事故是什麼
第一,按照醫療事故分級標準,一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並細分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和一級乙等醫療事故。
第二,一級甲等醫療事故主要指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造成患者呼吸和心跳停止,各種儀器和試驗都未有反應,同時軀體的低下部位也出現屍斑的情況,即為醫學上認定的真正的死亡,但不包括腦死亡。
第三,一級乙等醫療事故主要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者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況,包括植物人狀態;極重度智能障礙;臨牀判定不能恢復的昏迷;臨牀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喪失,不能恢復,靠呼吸機維持;四肢癱,肌力0級,臨牀判定不能恢復。
第四,如果病人因病情重篤或者疾病晚期衰竭瀕臨死亡,而行為人或者醫療機構雖有過失,但屬偶合因素者,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一級醫療事故的處理,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的瞭解,這樣在實際的處理過程中才不會有着一定的約束,但是問題的解決過程較為繁瑣,細節的處理存在一定的法律規範,因此當事人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中,一定要詳細的準備有關的資料以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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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發生醫療事故後,患方可在一年內提出醫療事故的鑑定,若是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憑藉鑑定結果,患方可以醫療機構協商解決,或者將其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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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後怎麼上訴
律師解析:(一)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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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過錯誰管醫院?
一、發生醫療過錯誰管醫院?發生醫療過錯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管醫院,發生醫療事故後,醫院要承擔人身傷害賠償的責任,並且要承擔行政處罰責任,如警告、吊銷執業許可證等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衞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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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定為醫療事故的情形
非醫療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1)醫療機構私自生產、配製未經國家專門檢驗批准的藥物,給患者造成損害的。(2)醫用產品質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損害。(3)因患者無錢醫院不予收治搶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殘廢等嚴重後果的行為。(4)使患者多付出醫療費和承受本可避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