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追訴期是多少?
一、醫療事故追訴期是多少?
訴訟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時計算,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時距醫療行為已超過20年的法律不保護;
訴訟前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的,可以自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計算一年時效;
訴訟前進行過書面協商或行政調解的,可以自書面協商或調解不成日計算一年時效。
二、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後果
超過訴訟時效即意味着原告直接喪失了勝訴權,即使醫院存在明顯的重大過錯,也可以免除醫院的賠償責任。
訴訟中的舉證期限
1) 法院的舉證通知書確定了舉證期限;
2) 舉證一般在法院開庭前完成,特殊情況除外。
超過舉證期限舉證的法律後果
1) 法院不組織質證,證據失去了證據意義,可能導致敗訴;
2) 相對方同意的,可以質證,但可能性極小。
相關閲讀:
【訴訟時效的注意問題】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對自己權益予以保護的權利。法律對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屬於強制性規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內。否則,原告的勝訴權將消滅。
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及第136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之規定可知,法律根據情況不同,規定了兩種訴訟時效期間,即1年、2年。
醫療糾紛訴訟中涉及的法律關係也較為複雜,因此權利人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選擇訴訟案由,即醫療侵權糾紛和合同違約糾紛。選擇的角度不同,則法律所規定的訴訟時效也就不同。對於醫療侵權糾紛,則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而對於合同違約糾紛,則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但本案中,原告無論選擇從何種訴訟角度均已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因而被法院駁回。
我們國家任何的一些行為,在提起訴訟的社會是存在着訴訟時效規定的,主要是法院為了督促當事人及時的行使自己的權利,避免訴訟成本的浪費,比如説在醫療事故方面的追究時效就是一年,還有一個特別時效的規定,就是超過20年的不予保護。
-
醫療仲裁找哪個部門解決?
醫療事故糾紛找當地的衞生管理部門或者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發生醫療事故糾紛的,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
醫療事故中毀滅證據犯法嗎?
一、醫療事故中毀滅證據犯法嗎?醫療事故中毀滅證據犯法,如果情節嚴重的情況之下,是有可能構成我們國家的刑事犯罪行為,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能作為醫療事故訴訟證據。患者病歷包括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是患者就診最原始的證據材料,由醫生記載下了患者主訴的基本情況、...
-
關於醫療事故誰承擔責任?
一、關於醫療事故誰承擔責任?醫療事故的承擔責任要根據過錯原則來認定,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
-
對醫療事故鑑定不服向誰提複核鑑定?
一、對醫療事故鑑定不服向誰提複核鑑定?對醫療事故鑑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可以做醫療事故鑑定的部門有:衞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中華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