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罪的追訴時效是多長時間
1、訴訟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時計算,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時距醫療行為已超過20年的法律不保護;
2、訴訟前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的,可以自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計算一年時效;
3、訴訟前進行過書面協商或行政調解的,可以自書面協商或調解不成日計算一年時效。
除了侵權之訴外,醫療事故糾紛還可能是由於醫方違反了醫療服務合同的約定;
損害了患者的身體健康,需要承擔對應的違約責任,根據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時效,按照一般的訴訟時效的規定,有三年的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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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聽證程序具體是什麼樣的?
一、醫療過錯鑑定程序的啟動(一)患者個人向具備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申請鑑定;(二)患者提起訴訟後向法院申請,法院指定鑑定機構。個人申請和法院指定鑑定機構的區別在於可以節省訴訟成本,如果患者個人申請鑑定在訴訟過程中醫方可以對此鑑定提出異議要求重新鑑定,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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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醫療過失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一、法院醫療過失鑑定程序是怎樣的?1、委託(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2、受理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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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需要蓋章嗎?
律師解析:門診病歷不需要蓋章。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醫療機構應當加蓋證明印記。醫療機構可以為申請人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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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仲裁找哪個部門解決?
醫療事故糾紛找當地的衞生管理部門或者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發生醫療事故糾紛的,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