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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醫療事故訴訟費是多少錢?

一、北京醫療事故訴訟費是多少錢?

北京醫療事故訴訟費是多少錢?

訴訟費需要根據起訴的數額確定。

法律依據:《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醫療糾紛訴訟費繳納的減、免、緩規定是怎麼樣的?

按照我國新出台的《訴訟費繳納辦法》,患者及其家屬在立案的時候,可以只按照全部訴訟費的一半收取;如果案件可以在三個月內按照簡易程序審結的,則不再收取另一半訴訟費;如果案件不能夠通過簡易程序在三個月內審結的,則法院會按照法律規定,將把案件程序由簡易程序轉變為普通程序,並要求原告方補交另一半訴訟費。但是,在醫療糾紛訴訟實踐中,常常看到由於醫療訴訟的技術專業性,往往需要“鑑定”(包括了醫療事故鑑定和司法鑑定),其訴訟程序的時間往往要超過三個月,甚至超過普通程序的六個月,因此,在立案時,有的法院要求繳納全部訴訟費用,有的法院要求繳納一半訴訟費。所以,患者及其家屬在準備立案時應當準確計算訴訟費用,並且建議帶足訴訟費,以免由於沒有按時繳納訴訟費而沒有立上案,或者按照撤訴處理。

新出台的訴訟費繳納辦法,充分考慮到醫療糾紛患者及其家屬的經濟條件,因此,在該規定的中部,特別規定了醫療糾紛是可以申請“訴訟費繳納減交、免交、緩交”的情況。所以,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在訴訟前確實存在經濟困難,不能夠立案的,可以在立案的同時申請減免、緩繳訴訟費用。

綜合上面所説的,醫療事故在發生之後雙方是可以協商來進行處理,如果處理不好可以走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但在提起訴訟時就需要支付一筆訴訟的費用,這筆費用的收取會結合案件所存在的財產額來進行計算,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