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中患者怎樣舉證
醫療事故賠償1.64W
律師解析:我國的法律法規對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採用了兩種不同的歸則原則,一種是過錯責任原則,一種是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兩種不同的歸則原則其舉證責任的承擔是不同的。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此為過錯責任原則,系絕大多數醫療糾紛的規則原則,在這種情況下主要由患方承擔舉證責任,患方需要舉證證明醫院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並存在相應的損害後果,同時該過錯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此與出台的以前的舉證責任倒置是不一致的。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
此為過錯推定原則,即直接推定醫療機構存在過錯,其舉證責任由醫患雙方共同分擔,患方並不需要證明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為患者提供診療服務過程中存在過錯,但仍需要證明最終的損害後果。
醫方應當對其提供的診療行為不存在過錯進行舉證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此為過錯責任原則,系絕大多數醫療糾紛的規則原則,在這種情況下主要由患方承擔舉證責任,患方需要舉證證明醫院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並存在相應的損害後果,同時該過錯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此與出台的以前的舉證責任倒置是不一致的。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
此為過錯推定原則,即直接推定醫療機構存在過錯,其舉證責任由醫患雙方共同分擔,患方並不需要證明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為患者提供診療服務過程中存在過錯,但仍需要證明最終的損害後果。
醫方應當對其提供的診療行為不存在過錯進行舉證證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
-
醫院診斷失誤如何處置
律師解答:根據具體情況處置。律師解析:對於漏誤診漏診等情況,鑑定醫院是否應當承擔造成的損害責任,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若及時治療能避免損害結果發生,但因為醫院的漏診延誤了患者治療,醫院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此時醫院應該賠償當事人的醫療費、誤工費、陪護費...
-
醫療賠償和醫療事故賠償有什麼區別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誇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為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發生爭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
-
怎樣辦理工傷職工醫療費報銷手續
律師解析: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
-
醫療事故解決條件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解決條件: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的;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醫療事故爭議已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託的除外);非法行醫造成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