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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延誤治療時間該如何維權?

醫院延誤治療時間該如何維權?
律師解析:1、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應當對其過失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2、法院可以根據被告的過錯程度,確定由被告對原告的損害後果承擔40%的賠償責任。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很多醫院的救護車都不是醫院內部的而是外面社會服務機構的,此時醫院是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説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説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説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説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燬病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