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侵權賠償範圍有哪些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醫療侵權的賠償範圍是要根據醫療事故造成的後果確定的,如果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患者及患者家屬就不能強行跟醫院索要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賠償金,醫患雙方對醫療侵權賠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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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手術費醫療保險報銷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8000手術費醫療保險能否報銷,需要看具體的情況。只要在符合條件內的手術費醫療保險是可以報銷的,農合醫療保險手術費一般都是能報銷的,一般的材料費國產的應該有一定的報銷比例,進口的一般不報銷。此外,不是必要的醫療手術,屬於自我增值的一些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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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解決條件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解決條件:當事人一方直接向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的;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已經受理的;醫療事故爭議已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或判決的;當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司法機關委託的除外);非法行醫造成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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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沒有證據該如何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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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中患者怎麼舉證
律師解析:我國的法律法規對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採用了兩種不同的歸則原則,一種是過錯責任原則,一種是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兩種不同的歸則原則其舉證責任的承擔是不同的。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此為過錯責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