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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在診療過程中也是常見的。醫療事故有導致傷殘的,最嚴重是導致死亡。患者死亡後,家屬怎麼主張死亡賠償標準。有哪些賠償範圍需要主張?具體怎麼計算?本站小編問您解答。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麼?

賠償項目:

1、 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 死亡賠償金

1)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2) 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 其他

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方法/步驟

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説”,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注意事項

醫療事故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本站小編提醒您,死亡是醫療事故最嚴重的情形。家屬一定要正確維護死者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