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鑑定需要哪些資料
醫療鑑定需要以下這些資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三)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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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醫療事故鑑定證據的效力
一、如何認定醫療事故鑑定證據的效力醫療事故司法鑑定的內容是確認醫療行為是否有違法醫療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醫療行為在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等一系列具有高度專業性的問題。所以醫療事故司法鑑定意見在補充法官認知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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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醫療事故事件鑑定時效是多久
一、申請醫療事故事件鑑定時效是多久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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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是怎麼設置的?
醫療事故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牀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鑑定部門是醫學會。具體是: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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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鑑定程序是怎樣進行的
律師解析:醫療過錯鑑定可由醫方和患方提出申請,隨後由專業的鑑定委員會對醫方和患方提供的材料進行醫療過錯鑑定,在鑑定前會組織一個醫患雙方聽證會,由醫患雙方提交材料陳述各自意見,最後鑑定委員會會出具一份司法鑑定書載明醫療機構是否有過錯及過錯參與度。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