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的時間限制是什麼
一、醫療事故鑑定的時間限制是什麼
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學會應當自接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也就是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從受理至出具鑑定報告的時間是60天。
二、醫療鑑定醫院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醫療機構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3、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5、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6、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
三、哪些情形不是醫療事故
發生醫療事故是非常嚴重的事,但醫療事故與醫療差錯、醫療意外、併發症和後遺症極易混淆,應當掌握有關知識加以區別。
1、醫療差錯是發生診療護理過失,給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長了治療時間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經濟負擔,但後果較事故輕。按不良後果的程度,又分為嚴重差錯和一般差錯。
2、醫療意外指由於無法抗拒的原因,使病人出現難以預料和防範的不良後果,不屬於醫務人員的過失。
3、併發症指一種疾病在發展過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種疾病和症狀,如剖腹手術後引起的粘連性腸梗阻,就是併發症。這類後果不屬於醫療事故。
4、後遺症疾病好轉或治癒後遺留下來的組織、器官缺損或功能障礙。如小兒麻痺後的下肢癱瘓,不屬於醫療事故。
以上就是對“醫療事故鑑定的時間限制”的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而在進行醫療鑑定的時候,醫院方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了,否則的話就有可能導致醫療事故無法順利進行。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揚州律師!
-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承擔怎麼規定的?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承擔怎麼規定的?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2)衞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3)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
-
鑑定醫療事故有哪些要求
鑑定醫療事故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醫學會正式受理後60日內應該拿到鑑定書。請大家閲讀下文了解詳細內容!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醫學會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醫學會應説明理由。有下...
-
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的情形及賠償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在日常的醫療人員從業過程中是經常發生的情形。根據不同的情形醫療事故有不同的等級之分,等級不同賠償標準也不同。那麼,最新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的情形及賠償標準是什麼?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
-
做醫療事故鑑定需要哪些程序
一、申請鑑定事由病員及其家屬認為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而向有關部門提出醫療事故處理並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的。二、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時應辦理以下手續:(一)填寫“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書”;(二)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