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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院醫療事故糾紛如何賠償

一、養老院醫療事故糾紛如何賠償

養老院醫療事故糾紛如何賠償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賠償範圍及標準,下面進行詳細解答,

1、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

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交通費

患者和需要陪護的親屬的轉院過程中發生的大眾交通工具所花費的交通費,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眾交通工具,租用專業交通工具的交通費由造成醫療事故的醫院承擔;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處理事故的患者兩個親屬合理的交通費由醫院承擔。

9、精神損害賠償

醫療事故中沒有精神損害賠償,隨着《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人身侵權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醫療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賠償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

第一,醫療事故鑑定等級,不同的等級,賠償的數額不一樣。

第二,確定醫療過失與造成的後果,從醫療機構也好或者做醫生來講,他所負責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慮到你的原發疾病,跟你這個身體損害之間還有什麼關係。

由這三個因素出發,這次規定得比較細,一共是11個方面。一旦確定為醫療事故,將來的賠償應包括,醫療費,包括病人的陪護費,包括病人在醫院的就餐費,包括造成病人殘疾以後,殘疾的賠償,以及造成殘疾以後,他的殘疾用具,病人的誤工費,還有陪護人的交通費,病人從外地來的交通費,還包括了將來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他的16歲以下的孩子的撫養費,喪葬費,精神撫慰費,所以這個項目規定是比較詳盡的。

綜上所述,是針對養老院醫療事故糾紛如何賠償的辦法進行簡單介紹,同時提供一些法律法規,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希望每個老人都能夠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