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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醫療事故糾紛管轄法院?

一、如何確定醫療事故糾紛管轄法院?

如何確定醫療事故糾紛管轄法院?

醫療事故糾紛,由醫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醫療事故糾紛管轄法院是按照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來進行處理的,醫療事故引起的醫療糾紛起訴到法院是可以的,醫療事故糾紛一般是通過仲裁或者是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通常情況下,患者及其家屬針對的被告往往是醫療機構、預防、防疫、婦幼保健等,這些機構在法律上稱之為“法人組織”,所以如果患者及其家屬要通過醫療訴訟解決醫療糾紛,就應當到這家醫療機構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訴訟,這家法院就是“管轄法院”。

二、醫療事故起訴要注意哪些事項?

1、起訴要注意訴訟時效制度。向法院訴訟,有時效制度,如果過了訴訟時效,合法的權益最終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普通時效為兩年,但醫療事故屬於身體受到傷害所需的賠償,訴訟時效只有一年,從確定為醫療事故之日起算起。當事人千萬不要在協商、調解和等待中,超過訴訟時效。

2、起訴要有合適的原告和被告。原告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繼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醫院,主治醫生是代表醫院的職務行為,一般不能作為醫療糾紛案件的被告。

3、要有合理的賠償請求。賠償的數額應根據法律確定在合理的範圍之內,如果超過合理的範圍,漫天要價,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還要承擔額外的訴訟費用。

4、要有支持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最主要的是鑑定結論,如果沒有鑑定結論,要提供或申請法院調取有關病歷資料,並可申請法院進行鑑定。

綜上所述,訴訟是解決醫療事故糾紛的手段之一,患者在起訴之前應當確定好管轄法院。醫院所在地的法院對醫療事故糾紛案件由管轄權,這種糾紛是普通民事糾紛,患者在醫療事故發生後三年內都可以起訴。法院開庭經過雙方答辯及法院調查後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