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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病報銷比例是多少

一、特病包括哪些?特病報銷比例是多少

特病報銷比例是多少

根據規定,醫保裏的特殊病種有以下19種:

惡性腫瘤、慢性心衰、慢性呼吸衰竭、慢性腎功能衰竭、慢性肝功能衰竭、重度老年痴呆症、腦血管意外、高血壓病、糖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血友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帕金森病、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重性精神障礙性疾病、肺結核、兒童孤獨症、完全性生長激素缺乏症、組織器官移植後抗排異治療等,共19種病症。

報銷比例:在門診發生的“特殊病種”費用視同住院按住院比例報銷並且可以與普通住院的費用累積起付線。“特殊病種”結算週期為360天,360天內只收一次起付線1300元(此處為北京標準),包括在本人定點醫療機構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線,最高報銷上限是30萬。

二、醫保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醫藥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特殊病種變更流程是怎樣的

1、本地備案變更流程

本地特殊病種備案未到期,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變更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的,應持社保卡到原選定特殊病種定點醫院辦理註銷手續。

辦理註銷手續前,應先結清原定點醫院特殊病種費用,由原特病定點醫院出具《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備案註銷單》,次日持社保卡及《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備案註銷單》到新選定的本地特殊病種定點醫院重新辦理備案手續。

2、異地備案變更流程

外地特殊病種備案未到期,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變更特殊病種定點醫療機構的,應持社保卡及單位出具的特病醫院變更説明到參保區(縣)醫保中心辦理註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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