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醫療事故
從行為主體上看,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是醫療機構以及經過考核和衞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衞生技術人員。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的過失。構成醫療事故過失行為必須具有違法性。必須發生在醫療活動中。由於篇幅所限,如需詳細的解答,建議諮詢律師。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三十六條
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
醫療糾紛責任認定的三種方式是什麼
醫療訴訟的責任認定一般有三種:法官判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和醫療過錯司法鑑定。如果醫療糾紛經過和解和行政調解得不到有效解決,最後途徑便是民事訴訟。一旦進入訴訟程序,責任的認定就成了關鍵問題。...
-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原則有哪些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規定了醫療事故處理的原則,即“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要有哪些內容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二)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三)對鑑定過程的説明;(四)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五)...
-
可單方面提出醫療鑑定嗎
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可以單方面提出醫療鑑定。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