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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再就業工傷如何認定

退休後再就業工傷如何認定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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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與再就業工作


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上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社區內勞動保障服務工作的組織實施。

2、負責社區內下崗失業人員的動態管理工作,協助街道社會保障服務所搞好社區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及社會單位就業崗位的收集,增加就業崗位,為下崗失業人員質量保證提供就業和再就業崗位信息。

3、 開展社區就業信息交流、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等服務。

4、組織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轄區下崗、失業人員進行職業培訓指導。

5、 為社區內失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提供養老、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障和管理服務。

6、協調轄區有關社會單位、相關部門與社區的關係,配合政策有關部門落實社區再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

7、 幫助大齡就業困難人員落實就業崗位,解決基本生活保障;組織扶持社區內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入各種靈活形式就業。

為下崗、失業人員提供以下援助:

1、上門諮詢和政策援助

2、職業指導援助

3、就業信息和崗位援肋

4、 技能培訓援助

5、社會保障關係接持援助

6、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援助

7、生活保障援助

8、特困羣體援助

失業人員《失業證》可享受政策規定提供以下服務:

1、 政策諮詢服務

2、職業指導服務

3、職業介紹服務

4、 就業訓練服務

5、政策規定的其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