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怎麼要求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人提出賠償請求,根據受到的不同損害,可以同時提出數項賠償要求。
此外,賠償請求人提出賠償申請,除符合《國家賠償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提供以下相關的法律文書和證明材料如下:
1、經依法確認有《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情形的法律文書,包括:人民法院一審宣告無罪並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書、人民法院二審宣告無罪的刑事判決書、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宣告無罪的刑事判決書、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或者公安機關釋放證明書;
2、經依法確認有《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情形的法律文書;
3、賠償義務機關作出的賠償或者不予賠償決定書。賠償義務機關逾期(超過兩個月)未作出決定的,應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賠償義務機關是偵查、檢察或者監獄管理機關的,應當提供上一級機關作出的複議決定書。複議機關逾期(超過兩個月)未作複議決定的,應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4、其他相關的法律文書、證明材料。
5、賠償請求人依法向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的,應當遞交賠償申請書一式四份。
6、其他形式要件與民事訴訟形式要件相同。
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託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賠償請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應當説明與受害人的關係,並提供相應證明。賠償請求人當面遞交申請書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當場出具加蓋本機關專用印章並註明收訖日期的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賠償請求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
《國家賠償法》第十六條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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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的期限是多久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時效為兩年,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違法之日起計算,但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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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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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程序
申請國家賠償的程序:1、首先,提起國家賠償的請求人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係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2、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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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訴訟誰負有舉證責任
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承擔舉證責任。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交答辯狀,並提供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的證據、依據;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的,應當認定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被告對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