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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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賠償的方式:1、支付賠償金。這是我國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主要方式,國家賠償責任在多數情況下以支付賠償金的方式進行。2、返還財產。返還財產指賠償義務機關將非法佔有的財物歸還給合法佔有人以回覆到權利人合法佔有狀態的一種賠償責任承擔形式。《國家賠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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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訴訟誰負有舉證責任
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承擔舉證責任。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交答辯狀,並提供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的證據、依據;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的,應當認定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被告對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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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一併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一併受理。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須以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為前提。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義務機關確定的賠償數額有異議或者賠償義務機關逾期不予賠償,賠償請求人有權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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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補貼措施的程序是什麼
依協議的規定,補貼是指由一締約方境內的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提供並由此而授予各種利益的財政資助、措施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收入或價格支持。這一定義表述了補貼的如下特徵:(1)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不僅包括一般意義上的中央政府及相關機構,而且包括中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