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案件法院受理範圍是怎樣的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卹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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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審批誰監管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律師解析:我國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託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託機關應當將受委託行政機關和受委託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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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行政訴訟時效
律師解析:行政複議後不服複議決定的,訴訟時效為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的訴訟時效為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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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議訴訟期間能否進行強拆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能進行強拆活動。對於當事人的建築物行政機關認為需要強行拆除的,應當事先予以通知和公告,當事人對此既不提起訴訟也不申請行政複議且也不自信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對建築物進行強行拆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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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的調節如何表達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是不適用調解的。但是,對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時應當遵循自願、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