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訴訟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屬於行政裁決嗎

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屬於行政裁決嗎?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屬於行政裁決嗎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不屬於行政裁決,第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勞動爭議民事訴訟的前置程序,不屬於行政裁決,而是屬於準司法裁判;

第二,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服,只能就該勞動仲裁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勞動仲裁的受案範圍有哪些?

1、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 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式兩份,內容包括: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聯繫電話。

2、用人單位的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3、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單位名稱。

(二) 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2、勞動關係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有委託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系律師的提交律師事務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行政裁決的話是針對具體的行政行為的,但勞動人事爭議屬於勞動糾紛,勞動糾紛和行政行為糾紛之間沒有什麼可比性。主管勞動仲裁的是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勞動仲裁也具有比較鮮明的特徵,因為勞動仲裁的受案範圍是特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