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爭議仲裁和勞動爭議仲裁有何區別
人事爭議仲裁和勞動爭議仲裁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人事爭議仲裁也不屬於勞動爭議,但是在實踐中有些人還是沒法分清楚二者的區別。人事爭議仲裁和勞動爭議仲裁到底有什麼區別呢?本文將詳細介紹有關人士爭議仲裁和勞動爭議仲裁的區別的問題。
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的時效不同
人事爭議仲裁辦法中多處提到時效問題,其中最重要的時效包括當事人應當在人事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逾期再申請的,仲裁委員會可以不予受理。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時,受理機構必須在15天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書面決定並通知本人。仲裁庭處理人事爭議案件,從仲裁庭組成之日起60日內結案,特殊情況經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延期30日。以往發生人事爭議時,通過信訪解決,一般需要半年或者一年的時間才能解決。
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的相關條例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超過上述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除外。
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管轄範圍不同
人事爭議案件仲裁實行分級別管轄。根據仲裁辦法的規定,市和區、縣都要成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北京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市級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爭議案件,區縣級仲裁委員會負責受理本區縣級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爭議案件,中央在京的機關、事業單位的人事爭議案件,由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在京直屬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據人事局人事爭議仲裁處王友芝處長透露,5月1日之前的人事爭議原則上不受理,由其上級機關或通過信訪來解決。而勞動爭議案件仲裁不實行分級別管轄,而實行屬地管轄。
人事爭議與勞動爭議當事人權利不同
北京市人事爭議仲裁辦法中規定了仲裁員選擇制度,仲裁庭由3名仲裁員組成,發生人事爭議時,首席仲裁員和其他兩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首席仲裁員由仲裁委員會指定,其他兩名仲裁員當事人雙方可在仲裁委員會所有的仲裁員中自由選定一名仲裁員,這樣可以增加仲裁的公開性和平等性,這種做法在全國尚屬首例。而勞動爭議案件仲裁中沒有此規定。
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關於勞動爭議仲裁和人事爭議仲裁的區別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序是什麼?
勞動爭議調解怎麼處理
勞動爭議處理的程序
-
一般國慶期間工資怎麼算
一、一般國慶期間工資怎麼算?國慶期間工資計算方式和平時是一樣的,國慶期間加班的,加班工資按照平時工資的3倍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
-
2021花都底薪多少勞動法是如何規定的?
一、花都底薪多少勞動法是如何規定的?底薪是工資的工資結構,基本上等於基本工資,但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底薪或基本工資必須要支付多少,都是由用工單位來支付。國家沒有底薪規定,只有最低工資規定。所謂底薪,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內,完成基本工作任務的最低勞動報酬...
-
試用期讓我主動離職怎麼辦
一、試用期公司要求員工離職怎麼辦1、試用期公司要求員工離職,員工可以不籤辭職書,甚至如果不是很大的過錯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強迫員工自己提離職,屬於用人單位非法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權要求勞動監察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
-
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有哪些情形?
我們在入職以後就會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此產生勞動關係。勞動員工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中包含多方面的因素和問題。也有很多大家熟知的問題,但是大家對勞動關係中的經濟補償金的問題,有着或多或少的疑惑。那麼,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的相關內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