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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律師解析:申請行政複議的方法:
1、申請人自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2、複議機關對複議申請進行形式審查,並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3、對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但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複議機關提出;
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且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自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即為受理。
4、複議機關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應當製作行政複議決定書,加蓋單位印章,並書面送達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5、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自收到行政複議決定書之日起,應當履行行政複議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