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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政拘留申請行政複議的律師費可以不支付嗎?

一、北京行政拘留申請行政複議的律師費可以不支付嗎?

北京行政拘留申請行政複議的律師費可以不支付嗎?

1、北京行政拘留申請行政複議的律師費可以不支付,也有可能需要支付,由於法律對此並沒有限制性規定,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即可。

2、對於需要支付律師費的情形,可能請律師的當天就需要給錢,也有可能是律師處理完委託事宜之後才會給錢,具體的給錢時間可以由當事人之間協商確定。

託人選擇什麼樣的方式支付律師費可以與律師在委託合同中約定。另外在我國,律師接受律師協會的管理,對於律師收費,行業有固定的比例標準。律師需要在行業標準的範圍內收取律師費,違反者,將被視為違規並給以一定的處罰。

3、一般來講律師費有兩種收費模式。

(1)正常的一般為事前,也就是您與律所或者律師簽訂委託合同時候就約定好代理費或者辯護費。這個要事先繳納。

(2)風險代理,當事人和律師協商一致,事前只是支付一小部分費用或者不支付費用,待案件完結後,按照標的額。或者實際司法效果,進行按比例支付律師費。

二、被行政拘留後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1、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2、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複議的,應當在行政複議申請書中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所、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郵政編碼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被申請人的名稱;

(3)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4)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5)申請行政複議的日期。

行政拘留是諸多行政處罰之中的一種,公民在被拘留後可以對拘留的處罰表示不服,而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採取提出行政複議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由於被拘留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故此可以委託律師書寫行政複議申請書、並委託其提出行政複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