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處罰案件標準的處罰種類有哪些?
1、警告。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為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為人違法行為所作的正式否定評價。從國家方面説,警告是國家行政機關的正式意思表示,會對相對一方產生不利影響,應當納入法律約束的範圍;對被處罰人來説,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對當事人形成心理壓力、不利的社會輿論環境。適用警告處罰的重要目的,是使被處罰人認識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對社會的危害,糾正違法行為並不再繼續違法。
2、罰款。是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人強制收取一定數量金錢,剝奪一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適用於對多種行政違法行為的制裁。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佔有的,通過違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沒收非法財物,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非法佔有的財產和物品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4、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機關強制命令行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制裁方法。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是行政機關暫時或者永久地撤銷行政違法行為人擁有的國家准許其享有某些權利或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文件,使其喪失權利和活動資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內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性懲罰措施。由於行政拘留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一種,因而法律對其適用作了嚴格的規定:
(1)在適用機關上,只能由公安機關決定和執行;
(2)在適用對象上,一般只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自然人,但不適用於精神病患者、不滿14歲的公民以及孕婦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週歲以內的嬰兒的婦女,同時也不適用於我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3)在適用時間上,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適用程序上,必須經過傳喚、訊問、取證、裁決、執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行政處罰案件是由行政機關來進行實施,一般不同的案件所存在的處罰種類是完全不一樣的,對於輕者可以按警告處罰,如果嚴重者是可以按行政拘留來進行處理的,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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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脱審了怎樣辦有什麼影響
律師解析:營業執照脱審了應當在工商管理機關限定時間內申請驗照。通常情況下,營業執照脱審了幾個月,一般影響是不大的,但是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辦理,如果過了這個時間,可能營業執照就已經不合格了,這個時候很可能就屬於無照經營。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户驗照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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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分期履行強制執行期限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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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燒秸稈懲罰依據
律師解析: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國家對違法露天焚燒秸稈的行為人會處以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罰款,並責令行為人改正。根據我國《森林法》的規定,露天焚燒秸稈的,造成森林、樹木毀壞的,要求補種毀壞棵樹的一倍到三倍的樹木並處罰款,罰款根據被毀壞的樹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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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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