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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關在一起嗎?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樣性質的,但是都可能在判決前進行拘留,拘留也是有不同的含義的。那麼,在我國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關在一起嗎?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具體是怎麼規定的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關在一起嗎?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關在一起嗎?

公安機關採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是公安機關依法對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違法行為人實施的法律制裁;後者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對某些現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依法決定採用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行政拘留作為一種行政行為,其目的在於通過法律制裁防止違法行為的再犯,拘留期限屆滿,對違法行為人的制裁即告終結。而刑事拘留僅是一種暫時性的強制措施,它並非法律制裁,其目的在於通過限制現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自由,以保證日後法院審理案件的順利進行,刑事拘留期限屆滿,被執行人一般要被提起刑事訴訟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機關執行,但兩者有着本質區別:

第一、法律性質不同。行政拘留(又稱治安拘留)儘管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處罰,但也只是一種行政處罰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訴訟中為了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行政處罰的對象主要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刑事拘留的對則象是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適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過這種處罰手段來懲罰和教育違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於防止或制止現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礙刑事訴訟活動。

第四、適用機關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機關適用,而刑事拘留的決定權在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第五,羈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天,違法行為人的多個處罰合併執行時,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期限),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長是37天。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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