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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可以一起做嗎

法律1.53W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可以一起做嗎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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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關在一起嗎

以下是對於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關在一起嗎的回答,希望幫到你

法律依據:

一、《拘留所條例 》 第二條 對下列人員的拘留在拘留所執行:

(一)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給予拘留行政處罰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拘留的人。

二、《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第二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刑罰。

被判處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執行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