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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5天有效期多長時間

一、行政拘留5天有效期多長時間

行政拘留5天有效期多長時間

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處罰決定是是永久有效的,根據法律規定,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裁決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執行治安拘留的時間也應當以日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1日。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二條 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可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嚴格的限制。

二、行政拘留的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三、不予行政拘留的情形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的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

(二)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的嬰兒的。

行政拘留是最常見的一種行政處罰,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規定某種行政處罰是有有效期的,而且,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後拖延不執行的這種情況也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行政拘留的有效期和行政拘留天數的計算方法性質也完全不一樣。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