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2021無錫市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

2021無錫市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

職務侵佔犯罪是對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公私財物所有權進行了侵犯,一般情況下能夠構成此罪的都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當然法律要求必須要利益職權進行犯罪。那麼大家知道在無錫市,關於職務侵佔罪的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職務侵佔罪該怎麼量刑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犯本罪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2017年最新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1.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佔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二、職務侵佔罪的犯罪構成

職務侵佔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必須是公司董事、監事或者企業及其他單位中的職工。就是説只限於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內部人員。

本罪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所有權,屬於侵犯財產罪的範疇。

本罪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本罪在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在主觀上是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

經過以上內容的分析介紹,我們知道在無錫市關於職務侵佔罪的具體量刑標準是怎樣的。這其實是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刑法》規定的量刑範圍內,作出的更為詳細的量刑規定。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