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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立案材料有哪些?

職務侵佔罪立案材料有哪些?

職務侵佔罪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犯罪類型,在追究相關職務侵佔罪的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的前提首先需要立案登記。那麼,進行立案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在進行職務侵佔犯罪行為報案時,當事人需按照如下方面提供證據材料:

1、提供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和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等能證明單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證明涉嫌人是在單位職工的身份證明,如聘任書、聘任合同、任命書、工作證、工資發放材料、職工履歷表、兩金(養老金、公積金)繳納材料等。

3、涉嫌人侵佔單位財產、挪用單位資金的依據及數額認定的依據。如涉案的發票、單據、銀行提款單、轉帳單、財務賬冊中記載相關內容的帳頁等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知識延伸:職務侵佔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

1、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佔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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