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挪用公款多少錢立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2.挪用公款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3萬元以上,並用於非法活動的,或者挪有公款5萬元以上,用於營利活動或超過3個月未還的,涉嫌挪用公款罪,可以立案偵查。挪用公款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沒有達到上述數額或沒有上述情節的,不涉嫌犯罪,應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挪用公款罪,屬於職務犯罪,是檢察立案偵查的範疇,不是公安局受理偵查的範疇。發現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款行為的,由向檢察院報案。
員工挪用公司的公款是違法的,一旦挪用的金額比較大,那麼是構成了犯罪的,所以在這個時候,公司發現員工挪用額公款,那麼是可以報警處理的,這個時候的員工就需要擔負法律責任了。而且挪用公款的刑罰也是比較嚴重的,所以説不要挪用公司的公款,否則會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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