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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刑事案件追訴期是多久

一、一般的刑事案件追訴期是多久

一般的刑事案件追訴期是多久

1、刑事案件追訴期具體如下

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2、刑事案件作為公訴案件有一定的訴訟時效規定。超過這個訴訟時效則法律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根據法律規定的最高刑決定,不滿五年的經過五年;不滿十年的經過十年;不滿十五年的經過十五年;其它的,經過二十年。根據這個分析,你的朋友殺死了人,那麼最高刑是死刑,所以應該經過二十年。

從行為發生時開始計算,也就是從殺人時開始計算。但是這個應該保證檢察院沒有立案,沒有人告訴等等。

有個例外就是檢察院認為必須追究的,經最高檢察院批准,可以延期追究。但是你朋友這個案件好像不是必須追究的。

二、刑事訴訟參與人

訴訟參與人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享有一定訴訟權利,承擔一定訴訟義務的除國家專門機關工作人員以外的人。訴訟參與人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1、當事人

當事人是指與案件事實和處理結果有切身利害關係的訴訟參與人。具體包括:

(1)被害人。是特指在公訴案件中,直接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自訴案件的被害人稱之為自訴人。

(2)自訴人。是指以個人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尚未被提起公訴的人。

(4)被告人。是指被指控犯有某種罪行並被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當事人。包括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訴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被提起公訴之日起稱為被告人。

(5)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是指向司法機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對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做出物質賠償的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是指對其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物質賠償責任的人。

2、其他訴訟參與人

其他訴訟參與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以及訴訟代理人。

綜上所述,這個刑事案件的追訴期是要根據它這個最高刑是多少年來定的,就好比如果最高刑罰是處五年的話,那麼它的這個追訴期限就是五年,刑事起訴期限就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超過這個訴訟時效則法律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所以大家在遇到這刑事案件要起訴時一定要注意這個起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