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拘傳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公檢法三機關為了刑事訴訟活動可以順利的進行,會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一些相應的強制措施。這些強制措施是對他們的人身自由進行限制或者剝奪的方法。由輕到重一共有五種,而拘傳是其中最輕的一種。對於哪些人可以適用拘傳?
只有那些沒有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可以適用。被害人、證人、鑑定人等都不可以。
誰可以決定是否適用拘傳?
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這裏的公安是廣義的公安包括國安、軍隊保衞部門、海關緝私部門等有偵查權的機關。
人民法院拘傳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對於經過依法傳喚,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的或者是案件需要必須拘傳的被告人可以拘傳。
1.由至少兩名司法警察執行
2.拘傳被告人時應當出具拘傳票
3.對抗拒拘傳的,可以使用戒具。
4.審判人員的訊問工作應當在拘傳後的12小時以內結束,不能夠連續的拘傳被告人,因為這樣是變相關押被拘傳人。
拘傳作為一種強制措施,是具有強制性的,強制措施的實施必定會涉及到公民的人身自由,為了公民的權利能夠得到很好的保障,即使是最輕的拘傳也應當慎重進行,要明確的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解除或變更。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人民法院拘傳的相關規定有哪些的問題和一些相關補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
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搜查的程序和要求為:在搜查的時候,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在逃或...
-
偵查階段可以會見律師嗎?
律師解答:偵查階段律師能會見。律師解析:偵查階段律師能會見。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屬見面,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一直到判決生效後,家屬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
-
尋釁滋事能改罪名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如果公安機關涉嫌尋釁滋事刑事犯罪的進行立案處理的,檢察在收到公安機關的相關案件材料時,檢察院可能就公安機關所定的罪名進行核實,按實際情況提出建議,對罪名進行更改。另外檢察院提出公訴,人民法院在審理期間,就可以涉嫌的罪名根據實...
-
發現詐騙罪可以告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詐騙案件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理由如下:1、因為詐騙案件屬於刑事公訴案件,詐騙罪一般會先讓公安機關進行管轄;2、公安機關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逮捕和預審;3、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和公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