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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訴時間是多久

刑事案件申訴時間是多久

刑事案件在作出判決、裁定後還有申訴的救濟途徑,從判決、裁定生效之日起,直至刑罰執行完畢後的兩年內,均可提出申訴申請,特殊情況超過兩年法院也應受理該申訴。以下是本站的小編為您總結梳理的關於刑事案件申訴時間及條件的詳細內容。

一、刑事案件申訴時間

刑事案件的申訴期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由此可以看出,自判決、裁定生效之日起,申訴人就可以申請申訴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

(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予受理的;

(三)屬於疑難、複雜、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刑事案件的申訴時效一般為兩年,特殊情況下,不受兩年限制,從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算。

二、刑事案件申訴條件

(一)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訴

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申訴人應是原審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

(二) 申訴應向哪一級人民法院提出

申訴人對已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申訴,應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 對刑事案件申訴有無次數限制

1、申訴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訴一次;

2、對經兩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複查均駁回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來申訴的,如果沒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對經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後維持原判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對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裁判或者複查駁回的刑事案件,申訴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訴的處理

申訴人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訴的,人民法申訴人有證據證明民事部分明顯失當且原審被告人有賠償能力的,人民法院應予申訴立案。除此之外,一般不予申訴立案。

(五)申訴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是否停止生效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

申訴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不停止生效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

(六)申訴應提交哪些材料

對刑事案件申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訴狀,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的請求、申訴的事實與理由;

2、 原生效刑事判決書、裁定書,經過人民法院複查或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判決書或裁定書;

3、 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

(七)申訴審查

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刑事判決、裁定正確的申訴案件如何處理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原刑事判決、裁定正確的申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説服申訴人服判息訴。如果堅持無理申訴的,可採取書面或口頭形式予以駁回。

(八)刑事案件申訴立案與再審立案是否相同

申訴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對符合申訴條件的刑事案件進行申訴立案。申訴立案的刑事案件只有經審查後,申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再審條件之一的,案件才能進入再審程序,予以再審立案。

只有原審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才可以提出申訴,申訴立案後經過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激昂予以再審立案,進入再審程序。以上即是本站的小編為您總結的刑事案件申訴時間以及申訴條件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可以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