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死刑緩期執行還會死嗎
一、法院判死刑緩期執行還會死嗎?
死緩期內沒有故意犯罪不會執行死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對於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只有在二年的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又故意犯罪,且屬於情節惡劣的,才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如果在二年的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或雖然故意犯罪,但不屬於情節惡劣的,二年期滿後,可由法院減為無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則可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二、死刑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1、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別嚴重和情節特別惡劣的。
2、死刑案件判決後,必須經過複核程序核准。
三、哪些罪犯不適合判緩刑?
1、死刑不適用於未成年人和孕婦。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不能追究刑事責任,也不能適用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應強制治療。
3、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
實際上,死緩會不會被執行死刑一定程度上取決於罪犯自己,如果罪犯在兩年緩刑考驗期內又故意犯罪的話,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以後是一定會執行死刑的。兩年內認真接受教育改造的,兩年後會減成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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