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刑事被告可以上訴幾次

我國法院審判實行兩審終審制,即一個案件需經兩級法院審判後方可宣告終結併發生法律效力。刑事案件的上訴一般只有一次。如果一審判決被撤銷發回重審後,被告人對重新作出的一審判決依然不服的,還可以再次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刑事被告可以上訴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