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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上訴敗訴後還可以再次上訴嗎?

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如果對一審判決表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如果上級人民法院受理該上訴,案件就會進入二審程序。進入二審並不表示一定會勝訴,也有敗訴的可能。那如果民事訴訟上訴敗訴,還能再次提出上訴嗎?本站小編針對此問題為大家作出如下解答,相信可以幫助到您。

民事訴訟上訴敗訴後還可以再次上訴嗎?

一、民事訴訟上訴敗訴後還能上訴嗎?

民事訴訟上訴敗訴民事訴訟的上訴審已經就是終審程序,所以,終審判決後當事人是不可以上訴的,但確有錯誤的可以依法申訴,爭取提起再審。

二、上訴要滿足什麼條件

1、必須有適格的上訴人。

被告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2、必須符合法定的上訴期限。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2)上訴人在上訴期限內要求撤回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上訴人在上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後決定是否允許撤訴。

3、需要注意: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自訴人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只對部分被告人的判決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2)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只有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訴的,第一審刑事部分的判決在上訴期滿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應當送監執行的第一審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在第二審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審結前,可以暫緩送監執行。

三、民事訴訟法中關於上訴時間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我國案件審理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説,如果當事人在一審敗訴後再提出上訴,那麼上訴之後的審理就已經是終審,不能再次提出上訴。所以並不是所有的上訴都會有新的轉機,需要有新的證據證明自己的立場才有勝訴的可能。在一審結束之後,上訴時間也應在收到判決書之後的十五天內提出。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