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上訴案件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上訴不加刑原則的限制,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上訴不加刑是對被告人提出上訴的刑事案件,上訴審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罰的訴訟原則,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顧慮,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訴權,以利於案件的正確處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
欠銀行400萬無力償還會怎麼樣
律師解析:欠銀行400萬無力償還最後的後果如下:1、產生逾期費用,包括罰息和違約金;2、影響個人徵信記錄。如果貸款企業沒有金融牌照的,欠款不還不會上徵信,不影響個人信用記錄,但是如果被起訴到法院,依然拒絕歸還的,可能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3、情節嚴重者會構成犯罪...
-
破壞集會罪既遂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1、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2、破壞集會、遊行、示威罪是指擾亂、衝擊或者者以其他方法破壞依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亂的行為。3、本罪在主觀方面是出於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法律依據:《...
-
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2、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3、主體是一般主體;4、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只能是直接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傳授犯罪方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
-
簽訂合同失職被騙罪怎麼構成的
律師解析:簽訂合同失職被騙罪的構成:1、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財產權益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2、客觀方面表現為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由於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國家利益重大損失的行為;3、主體為特殊主體,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