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詐騙罪要開庭嗎

詐騙罪要開庭嗎
律師解答:要開庭。律師解析:要開庭。
應用不同程序處理的詐騙罪也有不同開庭時間:
一、對於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立案後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期滿後即可開庭,3個月內結案;
二、對於案情較為複雜,爭議較大或者案件爭議標的較大、案件影響較廣的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立案後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30日的舉證期限(15日答辯期可以覆蓋),舉證期滿後即可開庭,6個月內結案,案情特別複雜的,可向本院院長申請延長6個月,在不能審結的,再向上級法院申請延長6個月,期內必須審結。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
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佈案由;宣佈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
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審判長應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審查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和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