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凍結時效刑事訴訟法中如何規定?
眾所周知,我國是法治國家,一直秉持依法治國的原則。現實生活中,不管是民事糾紛還是刑事糾紛都會涉及財產問題,財產問題相對比較複雜,對於財產的凍結和處理都有法可依,那麼財產的凍結時效刑事訴訟法是如何規定的呢?
《刑訴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 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不得重複凍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中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 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 不能扣劃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 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五編第三章規定的程序,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刑訴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 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
《公安部規定》第二百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公安部規定》第二百三十二條 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查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 額等財產,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查詢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公安部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 需要凍結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 金份額等財產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協助凍結財產通知書,通知金融機構等單位執行。
《公安部規定》第二百三十五條
不得重複凍結,但可以輪候凍結。
《公安部規定》第二百三十六條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已被凍結的,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凍結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每次續凍存 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每次續凍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證券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繼 續凍結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逾期不辦理繼續凍結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 凍結。
通過上述文字的閲讀,相信大家對財產凍結時效刑事訴訟法中的具體規定已經充分了解。按照法律規定,存款、匯款等財產的凍結期限為六個月,債券、基金等凍結期限為兩年。針對不同性質的財產,凍結期限的規定也各不相同。
-
搶奪罪未遂是否追究刑事責任
律師解析:搶奪罪未遂追究刑事責任。首先確定搶奪罪應適用的基準刑,然後在基準刑基礎上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搶奪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搶奪情節特別...
-
對於微信上被騙怎麼做
律師解析:如果在微信上被騙了錢財的,當事人可以向派出所報案。同時,當事人還應當保存聊天記錄、語音記錄、通話記錄等證據資料。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法律依...
-
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律師解析:換押證的作用是: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與人民檢察院遞次移送交接時,移送機關應當填寫《換押證》作為憑證。移送的情況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終結後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或者偵查終結後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檢察院退...
-
網上交易被騙了錢會咋樣追回來了
律師解析:1、在網上被騙了,一定要收集好證據,之後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或許會很快追回。2、要收集好報案人能夠掌握的全部證據,方便公安機關進行調查。3、之後千萬當地所屬派出所進行立案。在派出所出示報案人所擁有的證據,進而完善報案人的筆錄。4、再之後就是公安...